国家水域救援重庆大队项目EPC(第二次)
答疑及补遗通知书一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答疑通知如下:
问题1:建议取消抽系数,对潜在投标人不公平,这个招标文件传递的信息就是本项目为低价标。业主设置条件不动脑子么,怎么过的审。
答:本项目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估法,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增加或减少均会被扣分,不是低价标,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纵观招标文件条件设置,没有一条合理,你要那么多建造师还要那么多业绩干什么,纵观市场来参与竞争的都是国企、央企,企业要生存、发展,还抽系数。整成了低价标对谁有好处,企业不能亏损,要赚钱怎么办只有降低质量标准。最后就只有扯皮打官司。
答:1.本项目既有港口部分,又有房屋建筑部分,需要相应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相关资格、业绩按照示范文本进行设置,未超出项目实际需要。2.本项目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估法,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增加或减少均会被扣分,不是低价标。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本项目设置了低价警戒线,有什么意思,为什么还要抽系数,这不再扯犊子么,业主是想选择优质单位干工程,还是想什么呢。建议取消抽系数,本来均价都得12个点左右,抽到系数5,就还有在均价基础上下浮5个点报价才满分。这样怎么样选择优质单位,不赚钱的话谁来奉献,大家要不要活着,这是那个人想出来的锤子办法。有什么意义。你业主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仗着拿全体纳税人的钱,胡作非为。老百姓给你贯的。
答:设置异常低价警戒线,是为了防止异常低价中标,与抽取下浮系数不矛盾。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参与了上次投标的单位,是否可以不用再次提交保函,重新招标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不公示,大家投标不花钱么。是否是招标代理水平不行,招标文件都没搞清楚。
答:1.投标保证金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缴纳。2.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所有投标,无中标候选人,因此流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因第一次招标项目无中标候选人,法律法规也未规定必须进行流标公示,因此招标人未进行流标公示,直接启动了第二次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第二次招标。
问题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
请问:如果联合体成员单位已经有中小企业了,且招标文件以上条款已经明确中小企业成员单位有40%以上合同额了,是否还需要另外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答:本条有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
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分包承诺函》;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联合体投标的,《分包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成员中的中小企业提供。
请问:《分包承诺函》是联合体组成单位均是大型企业才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联合体组成单位均是中小企业才提供?还是说联合体组成单位按各自公司实际企业类型分别提供《分包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答:本条有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7:本项目招标内容中的新建训练楼不属于民用建筑,特别设置民用建筑业绩严重不合理,请取消民用建筑业绩要求,调整为建筑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相关建筑属于民用建筑。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和最新2023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 E级;根据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的通知渝金发[2024]116号第十二条评级等级的对应含义:评级结果为E级,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长期未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或已无法正常经营,需要监管高度关注,亟待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和近期双业开具的投标保函没有履行见索即付已经被有些项目的明确不接受双业的投标保函了,因为双业有拒不履行保函的赔付案件,不具备见索即付能力。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对开重庆双业融资担保的开具的投标保函和中标后的履约保函是否合格有效?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答:保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9:投标人须知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6.3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请问:若联合体成员为两家施工单位,那么施工技术负责人是由负责港口工程的单位提供还是负责建筑工程的单位提供?
答:任意施工单位提供均可。
问题10:“请明确趸船与趸船上浮吊是否包含在本项目招标的设备范围内”
答:不包含。
问题11:1、招标文件P256“投标函附录”,关于“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在合同条款里约定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描述不一致,请问上述“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请明确回答。
答:均可。
问题12、招标文件P64“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人员业绩”规定“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1个业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理并未要求人员提供个人业绩,此处前后矛盾,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人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答:本条有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13:关于评标办法中商务人员业绩加分规定“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1个业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部分里只要求提供了企业业绩,并未要求提供人员个人业绩,根据重庆市招标文件范本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的要求是针对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人员业绩的情况下采用,因此在本招标文件中不适用,请删除此项要求。
答:本条有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14:关于评标办法中商务人员业绩加分规定“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1个业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部分里只要求提供了企业业绩,并未要求提供人员个人业绩,根据重庆市招标文件范本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的要求是针对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人员业绩的情况下采用,因此在本招标文件中不适用,请删除此项要求。
答:本条有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15:招标文件P64“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人员业绩”规定“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1个业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理并未要求人员提供个人业绩,此处前后矛盾,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人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答:本条有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16:招标公告: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①或②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资质的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条有调整,详见补遗。
问题17:技术部分要求编制专项方案计算书 真的脸都不要了
答:详见补遗。
问题18:CAD图纸是个什么梗,这个项目我大哥陈B.H.准备中奉劝各位别来,为什么要加*号呢?不是公平公正公开么?有什么是大家不能看的,难道你们也有合作?
答: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答。
问题19:此项目第一次招标十几家单位参与投标,不说一下原因就进行第二次招标了?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所有投标,无中标候选人,因此流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因第一次招标项目无中标候选人,法律法规也未规定必须进行流标公示,因此招标人未进行流标公示,直接启动了第二次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第二次招标。
问题20:第一次是什么原因流标???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所有投标,无中标候选人,因此流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因第一次招标项目无中标候选人,法律法规也未规定必须进行流标公示,因此招标人未进行流标公示,直接启动了第二次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第二次招标。
问题21: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因为什么原因流标,请明示,因为业主意向单位没有中标么。
答: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了所有投标,无中标候选人,因此流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因第一次招标项目无中标候选人,法律法规也未规定必须进行流标公示,因此招标人未进行流标公示,直接启动了第二次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第二次招标。
二、本项目补遗通知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的“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中的第(1)项调整为以下内容: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①或②其中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2、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中,删除“(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
3、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2.2.2(1)条中“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要求调整如下:
☑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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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 编制要点:内容完整可行,包含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等内容。
优得 1.5-2 分,良得 0.9-1.4 分,一般得 0.4-0.8 分,差得 0-0.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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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6.2.1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2)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中“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中“①红名单优惠: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50%~80%)”。调整为“①红名单优惠: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80%”。
6、如果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但投标人无论以哪种格式为准,原则上都不作为废标理由。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的“6.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调整为以下内容:
“6.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
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分包承诺函》;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联合体投标的,如果联合体中有中小企业,且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成员的合同份额达到40%以上,则由中小企业成员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由牵头人提供《分包承诺函》。”
招标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50000120250922001010101].CQC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