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深圳东风环境有限公司存量资产接收报价:5005.33万元;年度特许经营服务费报价:6091.091284万元 2.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量资产接收报价:6000.00万元;年度特许经营服务费报价:6080.965596万元 3.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量资产接收报价:5246.07万元;年度特许经营服务费报价:5860.965596万元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深圳东风环境有限公司存量资产接收报价:5005.33万元;年度特许经营服务费报价:6091.091284万元 2.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量资产接收报价:6000.00万元;年度特许经营服务费报价:6080.530009万元 3.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量资产接收报价:5246.07万元;年度特许经营服务费报价:5860.965596万元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