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华成新都18#楼升级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20200006750066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新县华成新都18#楼升级改造工程(二次)已由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019-420222-07-02-05262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竣工验收后5年付清。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阳新县城东管理区彭山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凯思(湖北)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阳新县城东新区。
建设内容:华成新都18#楼升级改造,装饰装修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阳新县华成新都18#楼升级改造工程(二次)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2月。
招标控制价:1549.519085万元。
2.3 其他: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发票或银行进账单,否则作无效业绩处理);
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函);(2)拟任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八大员),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主要人员均需要提供经社保部门认定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网上截图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官方机构证明和社保发票)
3.2 所有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具体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
平台信息记录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提供或查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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