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建筑材料实验厂家属院危旧房改造加固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301130100193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建筑材料实验厂家属院危旧房改造加固工程EPC 总承
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489 万,招标人为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建筑材料实验厂家属院危旧房改造加固工程EPC 总
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建筑材料实验厂家属院危旧房改造加固工程EPC 总
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建筑材料实验厂家属院危旧房改造加固工程EPC 总
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9 月17 日 08 时00 分到2025 年10 月10 日 08 时59 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10 月10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10 月10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
//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建筑材料实验厂家属院危旧房改造加固工程EPC
总承包已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以宛示范发改审批[2025]35 号文批准
建设,项目代码:2508-411372-04-01-858127。招标人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
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建筑材料实验厂家属院危旧房改造加固工程
EPC 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937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南阳建筑材料实验厂家属院房屋主体加固及家属院内配套设施改
造。
2.4 建设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辖区内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
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
设计服务。
(2)施工: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
作、施工全过程管理服务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
(3)采购:与工程相关所有设备的采购。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12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8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
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
要求。
2.9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EPC)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
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具有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
建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
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
人需出具声明函)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
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
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
“信用河南”网站(https://***/%EF%BC%89%E4%B8%8B%E8%BD%BD%E3%80%82%E4%B8%8A%E8%BF%B0%E4%BF%A1%E7%94%A8%E6%8A%A5%E5%91%8A%E7%9A%84%E7%94%9F%E6%88%90%E6%97%A5%E6%9C%9F%E4%B8%BA%E6%9C%AC%3C/p%3E%3Cp%3E%E9%A1%B9%E7%9B%AE%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10 日内。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1)(2)点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
体成员为实施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需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
体牵头人缴纳办理。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
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
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
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
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ggzyjy.nanyang.gov.cn 下载专区《市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不
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 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市场主体库注
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 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代
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
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
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
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
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交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
业视同AAA 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
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
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 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
业视同AAA 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
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
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
(宛公办【2021】2 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09 月17 日08 时00 分至2025 年10 月10 日09 时00 分。
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10 月10 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
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
//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 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
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
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
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
58188538。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
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 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 标 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阳市伏牛路中段东侧
联系人:常露
联系电话:139389666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 号
联 系 人:张艳
联系方式:0377-63533599 13607632620
监督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大道与长江西一路北李八庙社区东苑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0377-6116793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枣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阳市伏牛路中段东侧
联 系 人:常露
电 话:139389666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 号
联 系 人: 张艳
电 话: 0377-635335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