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苏地2025-WG-Z10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5-WG-Z10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开管审投备【2025】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澄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澄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5-WG-Z10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北桥街道康升路南、娄沿路西
2.2建设规模:建设住宅项目,总用地面积399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设计费约465.5万元,勘察费约55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2168001001 | 苏地2025-WG-Z10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 苏地2025-WG-Z10号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 520.5 | 60 |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岩土勘察、物探、工程测量、基坑围护设计、方案设计及深化调整、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施工图报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
(四)勘察设计范围:采用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各专业施工图初步及深化设计(含人防及人防平战转换)、岩土勘察、物探、工程测量、基坑围护设计、幕墙、室外市政景观(含道路、雨污水等)、海绵城市、绿建咨询、装配式设计、管综、标识导视、交评、智能化以及初步设计概算(满足财政评审要求)、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报审资料、以及项目过程需要配套设计的零星工程,后期施工现场设计全过程配合,直至项目竣工备案完成验收等。
(五)勘察设计总周期:60日历天。
(六)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4、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执行;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名;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2)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的端口中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3)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6-24 00:00至2025-07-01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7-16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市澄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相城大道2900号采莲商业广场六区3027室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兴旺路1号四楼408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曹晓露 | 联 系 人: | 张晋如、苏建华 |
电 话: | 0512-65801003 | 电 话: | 0512-66185191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5-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