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NO.2023G7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NO.2023G7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 |
1、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注: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远程书面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注:答辩形式: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 (1)对资格预审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4日 09:30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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