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C-2025-080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10336
三、项目名称
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科信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10号创思汇科技大厦【T-CSH1109-1】室
中标(成交)金额:49.529862(万元)
综合评分法:78.13(分)
货物类 |
名称:2025高新区法庭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项目第二次 品牌(如有):格力 规格型号:FGR3.5PdKaNh-N1、FGR5PKaNh-N1、FGR7.2PdKaNh-N1、FGP12HFNh-N3、FGR14FNh-N3 数量:18套 单价:27572.14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梅超志,汪爱华,王全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9-28
2、评审地点: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收费金额:0.742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2)本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人民法院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
联系方式:1778615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联系方式:1818635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18186353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