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夏津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EPC项目及监理服务已由夏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津县交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XJGC-202500573001
2.建设地点:德州市夏津县
3.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德州市夏津县,总投资约16000.00万元,占地50亩,建设一处汽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包括服务大厅、报废机动车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破碎分选作业区、污染控制区等,购置预处理抽油设备、报废汽车拆解设备、智能分拣线、智能拆解机器人等生产设备以及各项相关环保设施设备80余台(套)。
4.计划工期:
一标段:
施工周期:5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要求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工期:9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
二标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注:如出现工程延期,监理费不变,施工工期延长,监理服务项目监理时间相应顺延,不补监理费。)
5.招标范围:
一标段:
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专业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图纸变更、竣工图纸、地质勘探等范围内所有的施工、采购、安装及项目验收、移交、负责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对信息及合同的管理等以上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
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等的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结算评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相关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7.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EPC总承包):
施工费:建安工程费(含设备)下浮率不低于 3 %
设计费:12元/m2(按照厂房和办公用房的建筑面积进行计量(以施工图纸面积为准),与建安工程费同比例下浮)
二标段(监理):
竣工结算建安工程费的 1 %;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等级:
一标段: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5%B1%B1%E4%B8%9C%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http://ggzyjy.shandong.gov.cn/%EF%BC%89%E5%92%8C%E5%BE%B7%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5%A4%8F%E6%B4%A5%E5%88%86%E4%B8%AD%E5%BF%83%EF%BC%88http%EF%BC%9A//ggzyjy.dezhou.gov.cn/xj/%EF%BC%89%E5%90%8C%E6%97%B6%E5%8F%91%E5%B8%83%E3%80%82%3C/p%3E
七、监督机构: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4-3687896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夏津县交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夏津县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4-3888527
2.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大街2451号
联 系 人:邵女士、刘先生
联系方式:18105348992、18105345970、0534-2386887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操作手册》,联系电话:0534-2223105。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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