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00 分 技术响应:22.00 分 商务响应:2.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8.00 分 业绩:8.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97%(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1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50.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技术方案 (0~6.00) | 投标人所投所有设备技术方案对招标文件需求响应完整且可行,标注清晰的得0-6分。 | 6.00 |
易燃液体成分识别 (0~2.00) | 投标人所投智能安检机功能满足以下技术指标:1.检测报告中具有在有干扰物背景下的“易燃液体成分识别”项,要求能对容器内液体进行识别并以文字显示液体成分种类,得2分,无此项不得分。(均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 2.00 | ||
危害性液体成分识别 (0~2.00) | 投标人所投智能安检机功能满足以下技术指标:2.检测报告中具有在有干扰物背景下的“危害性液体成分识别”项,要求能对容器内液体进行识别并以文字显示液体成分种类,得2分,无此项不得分。(均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 2.00 | ||
禁限带品图像 (0~2.00) | 投标人所投智能安检机功能满足以下技术指标:3.禁限带品图像完全显示至提示告警信息出现时间不高于150毫秒,得2分,否则不得分。(均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 2.00 | ||
智能安检判图 (0~2.00) | 投标人所投智能安检机功能满足以下技术指标:4.智能安检判图设备能迅速切换为原图显示时间不超过2秒,得2分,否则不得分。(均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 2.00 | ||
危险液体检测仪1 (0~1.00) | 投标人所投危险液体检测仪功能满足以下技术指标:1.提供设备日常使用保护装置,根据方案可靠性得0-1分。 | 1.00 | ||
危险液体检测仪2 (0~2.00) | 投标人所投危险液体检测仪功能满足以下技术指标:2.测试金属杯等物体时,设备不会损坏,投标方承诺对易损件质保期内免费更换维修的得2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2.00 | ||
危险液体检测仪3 (0~2.00) | 投标人所投危险液体检测仪功能满足以下技术指标:3.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方案对招标文件需求响应程度得0-2分。 | 2.00 | ||
金属探测仪1 (0~1.00) | 投标人所投金属探测仪功能满足以下技术指标:1.提供设备日常使用保护装置,根据方案可靠性得0-1分。 | 1.00 | ||
金属探测仪2 (0~2.00) | 投标人所投金属探测仪功能满足以下技术指标:2.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方案对招标文件需求响应程度得0-2分。 | 2.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供货期 (0~2.00) | 投标人接招标人送货通知于20天(含)内供货,得2分,接招标人送货通知30天(含)内供货,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 | 2.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备件提供 (0~3.00)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及数量,根据投标人提供情况进行打分,备品备件数量及配置合理得0-3分。 | 3.00 |
人员培训 (0~3.00)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制定完整的安检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方案,并有对安检设备操作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计划(理论和实作)。包括针对设备的工作原理、内部各器件功能介绍、常见故障维修与保养。培训方案、制度详细完善的得0-3分。 | 3.00 | ||
服务质量 (0~2.00) | 投标人应熟悉地铁运营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安检设备质量保障体系和措施,措施可行、可靠、具体;明确日常养护周期及养护项目内容,并能根据实际监督落实,能描述准确详尽且切实可行的得0-2分。 | 2.00 | ||
故障响应 (0~2.00) | 投标人应制定完整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响应方案,售后服务及维修响应方案完整且优的得0-2分。 | 2.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及调试方案1 (0~6.00) | 投标人的安检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方案全面、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具有合理的进度安排、组织架构,具有良好的进度控制、风险控制管理、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得0-6分。 | 6.00 |
安装及调试方案2 (0~2.00) | 投标人接招标人通知于40天(含)内完成安装调试得2分,接招标人通知60天(含)内完成安装调试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 | 2.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否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8.00) |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安检设备项目供货业绩(项目合同中须含双源双视角通道式X射线安检机,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每提供1份供货业绩得2分,满分8分。 | 8.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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