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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非专卖再生资源竞价转让公告

宜昌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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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非专卖再生资源竞价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ZB-16-04C-2025-D-E10409

本项目已由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竞价转让,转让方为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竞价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价转让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转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加。

1. 标的物介绍与竞价规则

1.1 项目名称: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非专卖再生资源转让项目

1.2 标的物内容及项目简介

(1)本项目为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专卖再生资源转让。转让标的物包括二个类别,即废铝箔纸、废转移膜。

(2)本项目须由受让方配套提供上车、堆码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竞价需求。

(3)转让价格将根据转让方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当期评估咨询报告结论进行定期调整。本项目中所涉的所有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下文不再作专门解释。(竞价起始价所依据的评估咨询报告内容详见附件2“拟转让再生资源物资评估咨询报告”,签约后的价格计算方法详见1.8)

(4)转让价格为转让方的到手净得价。本项竞价活动的各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价报价时,应全面综合考量本项目过程中所需的全部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分拣、人工、设备、资金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投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转让方将按根据双方约定的转让价格计算方式及结算方法收取费用,不予扣减任何其他费用。(转让方的需求详见附件3“转让方安全现场、环保管理要求文件”、第三章“竞价需求”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须向代理机构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签约通知书发布后、签订合同前,受让方须向转让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否则其之前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缴纳及退还要求详见第二章“竞价须知”竞价须知前附表)

(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受让方应严格履行各项乙方义务,否则转让方可根据合同,行使直至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内的各项甲方权利(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特别是其中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及第八条违约责任部分)。

(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受让方自愿放弃原签约通知书中的受让资格的,须至少提前60日通过书面方式明确告知转让方,并与转让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终止合同,在此期间受让方仍应遵守原合同并履行各项义务。须特别明确的是,该弃权行为,是指受让方自愿放弃原签约通知书中关于该项目的全部受让资格,而非仅指放弃针对某单一品类的受让资格。(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部分)。

1.3 竞价报价时间和地点

(1)竞价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6月5日 9: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竞价报价结束时间:2025年6月5日10:00:00时整

竞价报价结束时间前5分钟内如有新价报出,原竞价报价结束时间将自动顺延5分钟,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直至新竞价报价结束时间前5分钟内无新价报出。

举例:如竞价报价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5日10:00:00时,9:57:00时有新价报出,则新竞价报价结束时间为10:05:00,以此类推。

(3)本项目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竞价大厅进行全流程电子竞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第六章竞价操作指南)

1.4 受让方数量及确定规则

(1)受让方数量:1家。

(2)受让方确定规则:竞价报价结束后,按照“满足竞价需求且有效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受让方(如果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为最高的,则先报价者优先)。

1.5 竞价起始价

本次竞价报价仅允许报出总价。

竞价起始价总价(不含税):27.88万元

1.6 竞价报价规则

(1)报价递增,意向受让方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加价幅度:1400元,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应为加价幅度规定金额的整数倍;该金额约为竞价起始价的千分之五,具体详细比例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计算。

注意事项:竞价界面加价操作(点击加号加价)为在操作人本人当前总报价的基础上进行加价,并非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直接加价,加价后请务必点击“提交报价”发布最新报价。

(2)本项目为不限次数竞价,在有效竞价时间内意向受让方可进行多次报价。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成功发布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3)当前操作人的竞价平台报价界面会显示当前所有报价排名、报价及报价时间,除当前操作人以外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名称以编码代替。

(4)竞价报价过程中,平台系统自动运行,直至竞价报价活动结束。

1.7 实际签约后各品类转让价的计算方法

(1)合同签订后首季度单价,以废铝箔纸为例:

废铝箔纸的首季度单价=(受让方最终竞价报价总价/竞价起始价总价)×废铝箔纸评估单价

评估单价明细及相关说明详见第三章竞价需求。

(2)后续每季度单价调整:

调整时间:原则上以每自然季度为周期进行定期调整,调整期为自首季度后的每自然季度首月第一周内(如遇公共节假日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当周工作日不足五天的,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周)。价格调整依据为经转让方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当期评估咨询报告结论,该当期评估基准日为上一季度末月末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具体价格调整时间及实际结算单价以转让方书面通知为准,该价格至新一期价格发布之日前均有效。

调整方式,以废铝箔纸为例:废铝箔纸后续每季度单价=(废铝箔纸当期评估咨询报告单价/竞价转让文件中废铝箔纸评估单价)×废铝箔纸首季度单价

(3)所有单价单位均为“元/吨”,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角、分)。

(4)每季度单价调整时间节点举例:

为便于各意向受让方理解,以下就单价调节时间节点做举例。举例仅供参考,实际各节点根据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以及法定公共节假日或不可抗力调整。如以合同在2025年5月内签订为例,则:

例1,合同签订后的首季度价格至2025年7月第一周开始调整,2025年三季度价格调整所依据评估咨询报告的基准日,为6月最后一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即6月30日)。实际新季度单价调整因7月首周工作日不足五天,故将顺延在7月7日至11日间进行,具体以转让方发布的书面通知为准。在2025年三季度价格调整书面通知发布前,仍以合同签订后的首季度价格为准。

例2,至2026年4月,2026年二季度价格调整所依据评估咨询报告的基准日为2026年3月30日,因2026年4月首周仅有3天,不足5个工作日,故实际新季度单价调整将顺延在4月6日至10日间进行,但如4月6日仍在清明公共假期间,则该单价调整将继续顺延至4月13至17日间进行,具体以转让方发布的书面通知为准。在2026年二季度价格调整书面通知发布前,仍以2026年一季度价格为准。

1.8 结算方式

(1)转让方按实际转让数量和当期单价据实与受让方结算再生资源转让费用。受让方首次预付款须在合同签订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纳(具体首次缴纳金额详见本章2.2.1),作为次月提货的预付款。转让货款从预付款中,根据“实际转让数量×单价”的方式逐车扣减。当预付款余额不足或预期不足支付后续货款时,受让方应及时补足差额。在转让方未收到足额预付货款前,受让方将不得继续拖货离厂。受让方应每月定期按上述金额补足预付款。当预付款余额不足时,受让方应及时补足差额。为保证转让流程畅通,转让方预期有大额出货导致的余额不足情况时,将提醒乙方提前补足或临时增加预付款。受让方也可自行申请增加预付款金额。

(2)结算总价计算方式

各品类结算总价=该品类当期单价*实际转让数量。

实际转让数量以转让方厂内或指定地点过磅的数据为准。

1.9 特别提醒:本项目中所涉的所有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下文不再作专门解释。

(1)竞价大厅在整个竞价报价期间,均根据以上1.3、1.4、1.5、1.6中所规定的内容,全程自动运行,无人工主持。

(2)如有操作问题,请与对竞价平台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联系。

(3)所有意向受让方对各自账号在竞价大厅内的所有操作(包括报价失误)负责。

1.10 竞价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12个月(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合同发生金额,以实际转让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1.11 竞价结果应用范围及合同签订: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竞价结果公告发布后受让方需与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1.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结算要求除外。

2. 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本次竞价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以下资格:

2.1 一般条件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提供承诺)

2.1.3 在本次竞价项目竞价开始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意向受让方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意向受让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竞价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签约资格、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供承诺,竞价代理机构查询)

2.1.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转让方禁止参加企业竞价或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意向受让方提供承诺,竞价代理机构查询)

2.2 特殊要求

意向受让方提供承诺,承诺如获取受让资格根据本文件及转让方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与履约保证金相关的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及第八条“违约责任”部分)。其中:

2.2.1 承诺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在收到签约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签约通知书发出1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进行缴纳。具体缴纳金额详见下表:

转让方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金额

单位名称

履约保证金(万元)

预付款(万元)

备注

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4.65

2.32

/

2.3 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2.4 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26000元,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前提交,按第二章竞价须知前附表3.3.1竞价保证金要求提交。

2.5 项目服务费为500元,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前缴纳,支付后不予退还,按第二章竞价须知前附表1.4.1竞价前期费用第(1)项项目服务费要求缴纳。

2.6 其他事项

2.6.1 意向受让方在本次竞价项目竞价开始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竞价或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意向受让方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竞价或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6.2 在本次竞价活动中,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签约资格,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其他意向受让方或者竞价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竞价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 竞价资格审查及竞价参与确认

3.1 竞价资格审查:

3.1.1 本次竞价需要进行竞价资格审查。请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本项目竞价转让公告附件处下载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具体详见第五章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3.1.2 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提交

(1)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5月23日00:00时

(2)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24:00时

(3)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上传并提交盖章版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竞价代理机构进行审查前可自行撤回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5)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提交后24小时内进行审查,在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期限内审查不通过的可修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后再次提交。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当日提交的不具备修改及再次提交机会,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把控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交时间。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资料将不予审查,提交时间以竞价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6)如资格审查期满时通过审查的有效意向受让方不足三家的,将发出项目延期公告。如延期时间期满时有效意向受让方仅有两家的,按延期公告载明的竞价开始时间进行线上竞价。如延期两次后,有效意向受让方仅有一家的,转让方将与有效意向受让方展开线下谈判。

3.1.3 竞价参与确认

如确认参与竞价,则应在竞价报价开始时间之前完成以下操作,否则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竞价的资格。

(1)竞价资格审查通过后,登录竞价平台,点击“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拟参与的竞价项目,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平台服务费5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2)平台服务费支付后点击“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点击“标书下载”下载项目资料。(踏勘要求、履约保证金及与预付款账号详见此环节下载的项目资料)。

(3)在竞价报价开始时间前支付费用并完成标书下载,方可在竞价开始后进入“竞价大厅”进行竞价报价,否则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竞价的资格。

(4)如竞价报价开始时间之前未确认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备注: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开具,意向受让方需要发票的,可通过竞价平台“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竞价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等相关操作详见本公告附件1竞价转让文件第六章竞价操作指南,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工作时间为:9:00-12:00,13:00-17:3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3.1.4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为参与本项目竞价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竞价及平台服务费支付均属无效。

4. 现场踏勘

4.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拟参与竞价意向受让方如需深入了解现场情况,请电话联系转让方咨询了解(具体方式以转让方要求为准),咨询了解内容仅供参考,咨询过程中任何口头说明不作为竞价依据。对竞价转让文件的解释均以转让方或竞价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竞价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二路2号东创创意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所内)2栋1楼

联系人:乐皖鄂、赵宇、魏文斌、田时启、徐茂盛、戚琳

联系电话:18164016556/027-87500052-8003

转让方: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部门:业务部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东城路2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717-7828850

竞价平台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咨询电话:010-86397110;工作时间为:工作日内9:00-12:00,13:00-17:30。

附件1:竞价转让文件(含竞价需求、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附件2:拟转让再生资源物资评估咨询报告

附件3:转让方安全现场、环保管理要求文件

附件请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官网本竞价转让公告网页“附件下载”处下载,

957017937163763712

附件下载:附件-宜昌金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非专卖再生资源转让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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