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磅(3吨及10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南航空货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地磅(3吨及10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地磅(3吨及10吨)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河南航空货运发展有限公司现计划采购地磅(3吨及10吨)。其中3吨(1台)、10吨(9台)。详见采购文件。
2.3 交货、安装期限:下发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2.6 采购预算:共131.5万元。其中:3吨地磅1台(5.5万元)、10吨地磅9台(126万元)(以上均为含税价)。
2.7质保期;不低于24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3.2供应商为地磅的制造商、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份3吨及以上地磅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查询结果将以开评标现场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应签署《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并接受开标现场实时查询结果);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查询结果将以开评标现场采购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结果为准)。
3.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
3.8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a.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b.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近亲属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5条确定)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从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关于注册方法及步骤可参考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