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原财税[2016)36号和财税(2017)58号文件中允许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的规定停止执行,无论甲方提供材料占比多少,也无论工程类型,新签合同的一般纳税人甲供工程必须按9%税率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法实施后适用),现将临建工程招标文件税率由3%修改为9%,特此补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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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原财税[2016)36号和财税(2017)58号文件中允许甲供工程选择简易计税的规定停止执行,无论甲方提供材料占比多少,也无论工程类型,新签合同的一般纳税人甲供工程必须按9%税率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法实施后适用),现将临建工程招标文件税率由3%修改为9%,特此补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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