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沙角C、云浮C电厂脱硫石粉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沙角C、云浮C电厂脱硫石粉运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标段1)0692-2520Z6048022/01 (标段2)0692-2520Z6048022/02
二、项目名称: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沙角C、云浮C电厂脱硫石粉运输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沙角C、云浮C电厂脱硫石粉运输项目,见下表:
各标段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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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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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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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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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运输量(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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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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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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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量峰值(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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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库存警戒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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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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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角C电厂脱硫石灰石粉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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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材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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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角C电厂指定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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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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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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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目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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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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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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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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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C电厂脱硫石灰石粉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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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材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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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C电厂指定储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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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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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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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目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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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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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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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预计运输量”仅供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招标人有权依据电厂生产情况调整运输数量。
2.本次招标采用招标委托代理,投标人按照委托代理单位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获得投标资格。
3.招标人(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停止采用中标人的运输服务,投标人需谨慎考虑后投标。
4.中标后履行合同时,应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电厂管理规定,双方按固定单价、实际数量结算,招标人(甲方)不再向中标人(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运输服务,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必须针对所投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满足相应标段的全部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与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与银行资信,且近3年内无以下行为或记录:
3.1 在投标或合同履行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3.2 在与招标人合作中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所供产品/服务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3 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若投标人满足下列资质条件,请在装订成册的报名文件封面注明“‘运输服务’投标人”字样。
4.1投标人应提供拟采用的运输方式说明,以及能够证明其具备履约所需车船数量与履约期限等条件的相关文件,并同时提交运输能力可满足本项目预计运输数量的承诺函。
4.2如投标人的运输能力为租赁方式取得,则须提供能覆盖项目期限的租赁协议。若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供的租赁协议未能覆盖项目期限,则应在对应标段合同签订前,补充提交能覆盖项目期间的租赁协议。
4.3各标段适配运输方式及资质要求如下:
标段一(环保材料公司运输至沙角C电厂):罐装密封车(需自带空压机)公路运输,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采用吨位在980吨级及以上、符合运输要求的船只进行水路运输,具备有效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组合形式不限。
标段二(环保材料公司运输至云浮C电厂):罐装密封车(需自带空压机)公路运输,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
6.2 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股权或产权;
6.3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企业负责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6.4 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同的;
6.5 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7、在“投标截止时间”日期前尚欠省能源集团所属单位货款的潜在投标人(包括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
8、投标人近3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投标:
8.1因存在合同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中止、解除或提前终止;
8.2违反电厂现场安健环等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人身、设备、重大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
8.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电厂带来严重损失的;
8.4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记录的;
8.5在广东能源系统内有严重的资信不良记录的;
8.6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与投标。
9、投标人禁止参与投标的其他情形:
9.1 被列入集团级、燃料板块级、环保公司级、环保材料公司级灰名单的供应商自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内禁止参与投标。
9.2 被列入集团级、燃料板块级、环保公司级、环保材料公司级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列入名单之日起2年内禁止参与投标。
9.3 若投标人中标广东能源所属电厂运输服务采购项目后,因主观原因弃标的,则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2年内禁止参与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而在投标前未披露的,即使投标人中标或已签署相关合同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有权单方解除本次招标双方已签订的所有合同。招标人对此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视为接受前述特别约定,并受其约束。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7日16时30分至2025年12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前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2.0】(下称“【电子交易平台2.0】”)(http://***/ebidding/
3.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流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在“搜索框”处输入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材料递交”。(注:完成【电子交易平台2.0】注册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资料上传后,请密切关注平台网站及短信平台的通知)。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成功购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文件售后概不退换。招标文件售价:详见【电子交易平台2.0】。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4.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登记申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09时00分-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313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为准。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投标登记时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名称: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66-8297016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三合村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俊、徐银珍 联系电话:13710590044、020-66341989;
Email:442655487@qq.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政编码:51004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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