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报价。
一、委托事项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和 服务质量要求 | 项目完成 时限要求 | 控制价 |
档案整理及 数字化处理服务 | 服务内容:按照省档案馆档案整理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录入、数字化扫描、装盒入库等,文书档案约7800件,扫描约96000页,档案目录著录约7800条。 服务质量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我单位相关规定。确保成果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 3个月 | 9.8万元 |
二、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承接主体。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报价格式
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 |
报价(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报价人(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五、报价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报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另须提供档案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福建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和经福建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近三年承接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类似项目成果;
(三)拟承接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服务质量承诺、完成时限等);
(四)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对报价人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价人提供的材料,应于2026年10月28日前将报价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袋密封。
(三)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招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10月28日9:00
(二)地点:省住建厅乌山厅会议室
(三)联系人:潘女士,0591-87672989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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