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委托,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01]CDH[GK]2025002、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其他医疗设备一批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其他医疗设备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CDH[GK]2025002
项目名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其他医疗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购包1(短波紫外线治疗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短波紫外线治疗仪 | 1(台) | 否 | ★1、紫外线辐射波长:辐射波峰值波长为253.7nm,误差为±0.3nm 2、紫外线辐射强度:体表和体腔照射器最大有效辐照强度≥15mW/cm2; 连续使用1000小时后,各类型照射器紫外线辐照强度维持率≥95% ;以上结果能够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3、治疗时间:0s~100s可调,误差为±2%; 4、语音提示功能:治疗结束时有音响提示; 5、治疗时间过量报警功能:当用户设置治疗时间过量时(体腔照射超过20S或体表照射超过60S),主机有音响提示报警;且在治疗结束时有音响提示。 6、一键飞梭操控,高档显示面板,提示醒目准确; 7、治疗状态下,体腔手柄(通风口处)的温度达35℃±5℃时,自动通风散热; ★8、冷热阴极增强型照射器: (1)低压、低臭氧、具有高效、节能、安全特点; (2)智能温度控制,光源输出强度比环保型照射器更大、稳定性更好; (3)安全性大大提高,不用担心光源衰减产生的安全性问题。 ★9、具有专门用于口腔、肛周部位、深度创面治疗的照射光导装置,具有口腔紫外线光导保护套用于控制交叉感染; 10、配备多种照射器:主机标配≥1个体表照射器、≥1个体腔照射器及≧10个体腔专用光导; 11、紫外线输出光源纯度:253.7nm的紫外线辐照强度>90%; 12、防紫外辐射眼镜:佩戴墨色防紫外线辐射眼镜情况下:紫外线辐照强度透过<0.01mW/cm2;佩戴透明防紫外线辐射眼镜情况下:紫外线辐照强度透过<0.02mW/cm2 。 13、紫外线辐射剂量:紫外线最大辐射剂量≤2J/cm2 。 | 1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采购包2(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 | 1(台) | 否 | 1、彩色液晶触摸屏≥15英寸,视角可调节,全中文图文引导式互动操作界面 2、主机内置≥7个泵(包含一个肝素泵/钙泵),提供全面治疗方案;无需增加其它设备或配件就可以使用枸橼酸或肝素抗凝 3、配置≥5个独立高精度电子液体平衡秤,具备颜色标识,均配备LED彩灯 4、液体平衡秤分别监控血泵,血泵前泵,置换液泵,透析液泵,废液泵和自动废液系统泵 5、具备≥4个夹管阀。≥2个夹管阀可用于治疗中前后稀释置换液的转换,使一个配套可以用于所有治疗模式;≥2个可自动废液系统夹管阀用于切换两个废液泵,无间断泵出废液 6、主界面可连续显示所有治疗参数,包括以图形显示的压力值,如滤器压力下降和跨膜压;保存功能:可一键调出已存处方,缩短上机时间 7、治疗方式:连续静脉静脉血液滤过(CVVH)、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CVVHD)、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滤过(CVVHDF)、缓慢持续超滤(SCUF);开放系统可联合不同的滤器扩展新的治疗,包括血液灌流 (HP)、血浆置换(TPE)、吸附、ECMO等 8、治疗模式转换一键触控,不需要拆卸耗材及暂停治疗;在不更换、不手动分离配套管路下实行:前稀释CVVH/CVVHDF、后稀释CVVH/CVVHDF、前加后稀释CVVH/CVVHDF。抗凝选择:无抗凝、肝素、枸橼酸/钙、奈莫斯他等;枸橼酸模式适用于CVVH模式及HP模式;支持补钙原液输注 9、流速范围:置换液速度:≥0-8000ml/h(增量:≤10ml/h);血液流速:≥10-450ml/min(增量:≤1ml/min);透析液速度:≥0-8000ml/h(增量:≤10ml/h);废液速度:≥0-10000ml/h(置换液+透析液+血泵前补液+滤出液≥10000ml/h);患者脱水:≥0,10-2000 ml/h(增量:≤5ml/h) 10、压力监测范围:输入压:≥-250- +450 mmHg(精准度:≤±15 mmHg);回输压:-50- +350 mmHg,(精准度:≤±5 mmHg);滤器前压:-50- +450 mmHg(精准度:≤±15 mmHg);废液压:-350- +400 mmHg(精准度:≤±15 mmHg) 11、★具备电休克保护级别,具备CF或BF 级别标识, 支持连续血液净化同时进行除颤,无需下机 12、直接静脉血液加温,避免产生气泡;血液加温仪直接加热静脉血液,不 | 45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①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属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明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1-05 至 2025-11-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2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700号
联系方式:0595-221331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0595-22667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彪
电话:0595-2266710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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