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新城人才租赁性住房项目运营及物业服务采购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水土新城人才租赁性住房项目运营及物业服务采购”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二、服务范围及要求“甲方委托乙负责水土新城人才租赁性住房项目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筹开期服务(含前期咨询)、运营管理、物业开办和物业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不得低于《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2015】36号)规定的4级服务要求。如乙方为联合体单位,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负责相应工作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因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分工不明而影响项目运营及物业管理。”修改为:“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水土新城人才租赁性住房项目运营及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筹开期服务(含前期咨询)、运营管理、物业开办和物业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不得低于《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2015】36号)规定的4级服务要求(若在开标前,重庆市发布新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新标准规定的不低于4级服务要求执行)。如乙方为联合体单位,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负责相应工作内容,并由运营单位牵头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任务,由运营单位牵头收集、保存项目运营及物业管理全过程资料。联合体各方不得因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分工不明而影响项目运营及物业管理。”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三、费用组成中管理费“以租金收入
%计提管理费,管理费与租赁收入业绩挂钩,业绩考核按甲方审核同意的GOP收入数据作为考核基数。”修改为“以租金收入
%计提管理费,管理费与租金收入挂钩,考核按甲方审核同意的GOP收入数据作为考核基数。”
三、本项目最终的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表以随本补遗文件一同发布的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表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无论投标人是否在指定位置下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四、本项目招标人单位名称已发生变更,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格式中招标人名称填写“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50000120251112025030101].CQCF
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表.pdf
最高限价及投标报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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