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深圳市星博悦科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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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事项1:
浙江中普朗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不实,提供虚假材料。回复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浙江中普朗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为282人,营业收入为1780万元,资产总额为386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浙江中普朗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餐饮业”条款规定。质疑事项2:浙江中普朗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长期围标串标操控价格,与诸暨市绿丰食品有限公司、诸暨市味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陪标行为。回复2:本项目于2025年6月9日9:00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政采云系统未显示投标供应商投标设备信息异常,不存在投标设备信息重复的情况。贵公司若质疑浙江中普朗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诸暨市绿丰食品有限公司、诸暨市味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陪标行为,请提供事实材料证明。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浙江中普朗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元整(¥995000.00),符合报价规定。- 枫桥食堂餐饮服务回复函-深圳星博悦.pdf(722.6 KB)
- 枫桥食堂质疑函-深圳星博悦.pdf(189.7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