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犍发改项目审【2025】191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犍为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对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约60万㎡的垃圾进行开挖晾晒、筛分及筛分产物资源化利用,并进行场地综合治理,建设垃圾筛分厂房及晾晒场等约4860平方米,并配套环境维护和检测系统等附属配设施设备。;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50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是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内容的招标代理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6.0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26.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9-18 00:00至2026-09-22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9-18 00:00至2026-09-22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应在人员、业绩、资格应完全响应比选公告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材料(PDF格式,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传于此邮箱号:qwxzzj4225008@[链接]。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比选申请人。3、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下浮20%收取。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3-4225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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