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和公益骨灰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和公益骨灰楼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保审批[2025]1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至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和公益骨灰楼建设项目设计:
2.1 建设地点: 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西南侧与保城镇接壤处、陵昌线南侧。
2.2 建设规模: 项目拟按50年建设规模设计,最大遗体处理量可达3500具。项目用地26666.8m㎡,总建筑面积约12100㎡。新建1栋殡仪馆和1栋骨灰楼及室外配套设施等。其中,1栋的殡仪馆建筑面积7000㎡,1栋的骨灰楼建筑面积5000㎡,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火化机炉2台,殡仪车3台。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等
2.3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现场设计问题处理、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全部阶段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约定为准)。
2.5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和公益骨灰楼建设项目设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文件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6%9F%A5%E8%AF%A2%EF%BC%8C%E6%B2%A1%E6%9C%89%E8%A2%AB%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2
3.6 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和公益骨灰楼建设项目设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9日23时59分至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s://***/ggzyjy/%EF%BC%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殡仪馆和公益骨灰楼建设项目设计: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s://***/ggzyjy/%EF%BC%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jy/%E7%99%BB%E8%AE%B0%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F%BC%8C%E4%B8%8B%E8%BD%BD%E3%80%81%E6%9F%A5%E7%9C%8B%E7%94%B5%E5%AD%90%E7%89%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4%BB%96%E6%96%87%E4%BB%B6%EF%BC%9B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s://***/ggzyjy/xzzq/moreinfo.html%E4%B8%8B%E8%BD%BD%E6%8A%95%E6%A0%87%E5%B7%A5%E5%85%B7%EF%BC%89%E5%88%B6%E4%BD%9C%E7%94%B5%E5%AD%90%E7%89%88%E7%9A%8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9B
8.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要求,制作和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保亭县文明中路(原)工商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梁工
电话:0898-83669280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至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环市二西路仁里安置区A幢2单元1002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62222881
监督部门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898-836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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