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1016 | 项目名称 | R22034(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1016004001 | 标段名称 | R22034(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绿化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R22034(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2034(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22034(长泰路北、惠农路东)地块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北、惠农路东
2.1.2建设规模:约496万元。
2.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其他: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5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3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业绩要求如下: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4.5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 罚的;
3.4.6 企业近 1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7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 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t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366889926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万科壹中心2402室
联 系 人:卫佳丽
电话:18106295192/0513-89000706
2025年 5月28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 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
2.1.2 | 评标入围 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①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 40 家(含 40 家)时,全部进入后续 评标程序。②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40 家时,本项目将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R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注: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 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 其他原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拟派项目负责人 要求 | 提供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资料: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5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3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业绩要求如下: (1)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造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有矛盾,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其余内容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充分体现的,则须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内容并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上述业绩如在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则工程业绩由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享有。如有变更,投标人须提供经招标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且提供的材料须充分体现该评审要素,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诚信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
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R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值取值为:84%;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