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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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Q-2-202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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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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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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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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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桥镇新陆圩(功桥社区、东堡村、杨圩村)太阳能光伏板下方水面经营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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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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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9580.25元(10年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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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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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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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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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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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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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10:00至2025年11月5日10:30(延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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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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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桥镇新陆圩(功桥社区、东堡村、杨圩村)太阳能光伏板下方水面经营权拍卖,面积约1450.27亩(功桥社区678亩,东堡村729.27亩,杨圩村43亩),流转期限10年,起拍价300元每亩每年,竞拍保证金1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流转期满后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委托人退还至竞得人账户)。
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无递增按照年成交价计算,第6年至第10年租金在上一阶段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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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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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拍卖标的各意向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流转水面现状、面积、流转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异议,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内涉及流转水面的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16时止接受咨询,请意向竞买人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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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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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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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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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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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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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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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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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请优先权利人于2025年11月4日16:00前(工作日内)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权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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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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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转用途:渔光互补光伏板下方水面渔业养殖。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属地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否则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得从事任何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2、竞得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竞得人有义务参与防汛抗旱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年度防汛抗旱工作。
3、竞得人在渔业养殖全过程中,不得损坏原光伏发电所有实施。
4、任何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水塘补排水、边坡维护、道路破坏及修复等)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同意后实施,在作业期内对光伏资产造成的任何破坏需按设计要求进行恢复,不可恢复的需按造价进行赔偿,同时需补偿在此期间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等)。
5、光伏区内杂草树木需每年清理,在进行光伏区杂草树木的清理工作期间,水面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如执意进行阻拦杂草树木的清理而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所造成的委托人损失由竞得人进行赔偿。
6、不得在光伏区内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植树、种草、农作物种植、家禽家畜养殖等行为,如发现上述行为后,竞得人须在3天内完成清理工作并将现场恢复至初始状态。
7、每年水塘清塘期不得超过2个月,水塘清塘时在预制管桩的桩基1米范围内清淤深度不得超过0.5米。水塘非清塘期需保持水深1米,水位不足1米时需由竞得人在1周内完成水塘补水工作。
8、光伏区内发生任何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包含触电事故)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水面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为调整承包费或退租等理由。
10、承包费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承租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
11、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面积;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竞得人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12、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切实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立警示标语、标志,安全维护由竞得人自行安排,若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13、竞得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严禁非法捕捞、严禁破坏水质和造成环境污染。
14、流转期内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火灾、盗窃、抢劫、刑事犯罪、意外伤害和使用标的物经营时所造成的他人意外伤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竞得人遭受损失或损害的,委托人无需向竞得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5、竞得人未按委托人及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排水等,委托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6、流转面积如因政府征收、征用或者环境整治需要收回的,竞得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流转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费。
17、竞得人必须保证水系畅通,一律不准设闸挡水。承包户之间的水面交界处10米以外方可拦网,交界处不准设坝,必须保证进出口涵管畅通。
18、竞得人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必须确保周边农户的生产和生活用水。任何年份渔业生产必须服从农业生产。竞得人应充分考虑圩区养殖的旱涝风险。如遇旱情特别严重时,竞得人在保障最低养殖水位前提上,友好协商全力保障周边农田用水和牲畜用水。涝情严重年份,竞得人自行组织拦护设施,避免出现损失和矛盾。
19、标的交付日、起租日、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20、竞买人须自行踏勘现场,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内容,理性竞价。竞价成功后如发生悔拍行为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计入企业征信。
21、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成交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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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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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5年11月4日17:00止。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从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微信、支付宝及现金缴款,不得由他人代为缴付。意向竞买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拍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2、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拍卖佣金为年成交价的百分之叁,竞得人须在竞得标的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
3、违约警示: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书面告知仍不能履行竞得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如期支付相应价款、不能完全履行竞得人义务等)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竞得人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4、未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本项目竞价结束后,须自行携带退保证金声明函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前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办公室办理退竞拍保证金手续。
5、竞得人的竞拍保证金不做成交价款冲抵,在其缴纳完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佣金并与委托人签订流转合同,须自行携带流转合同原件、退保证金声明函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前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办公室办理退竞拍保证金手续。
6、买受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拒不履行付款等买受人义务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买标的,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成交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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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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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采用有底价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拍卖会将于2025年11月5日上午10:00,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3、本次拍卖采用增价的方式,拍卖现场加价幅度为10元每亩每次,或10元整数倍每亩每次,加价不限次数。
4、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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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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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
2、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3、具有一定的养殖技术、管理经验。
4、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拍卖会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对所提供授权手续负全部责任。
5、意向竞买人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申请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法人授权书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⑤竞拍保证金转账支付凭证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①自然人身份证
②竞拍保证金转账支付凭证
特别提醒:以上须递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6、意向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当场与代理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按公告要求缴纳完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佣金后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流转合同》;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流转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所缴款项不予退还,做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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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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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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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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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保证金100000元,请意向竞租人于2025年11月4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或本人账户足额将竞拍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汇款请备注:NQ-2-2025-174)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号:26350486089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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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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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4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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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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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功桥镇功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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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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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340523MF0155277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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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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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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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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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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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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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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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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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世文、沈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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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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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5549218、1590565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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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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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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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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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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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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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555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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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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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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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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