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1402-00033
二、项目名称: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6号
中标(成交)金额:1,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7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
服务类
名称: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具备为全连山区防返贫监测对象,提供健康保险服务能力。 ★2.严格履行保险责任,具体如下: 健康保障:保险期间内,对全区防返贫检测对象因病造成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 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 5000元——20000(含)元 50% 20000元——50000(含)元 55% 50000元以上 60% 保险期间内,结合全区防返贫工作部署,有必要对以上赔付标准进行调整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服务要求:★1.具备为全连山区防返贫监测对象,提供健康保险服务能力。 ★2.严格履行保险责任,具体如下: 健康保障:保险期间内,对全区防返贫检测对象因病造成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 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 5000元——20000(含)元 50% 20000元——50000(含)元 55% 50000元以上 60% 保险期间内,结合全区防返贫工作部署,有必要对以上赔付标准进行调整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此期间内保障对象对保险责任所列明情况发生的费用为“健康保险”的监控赔付范围。
服务标准:★1.具备为全连山区防返贫监测对象,提供健康保险服务能力。 ★2.严格履行保险责任,具体如下: 健康保障:保险期间内,对全区防返贫检测对象因病造成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 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 5000元——20000(含)元 50% 20000元——50000(含)元 55% 50000元以上 60% 保险期间内,结合全区防返贫工作部署,有必要对以上赔付标准进行调整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以签订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群、赵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方式:0429-2558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泽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大陆广场西侧
联系方式:0429-2130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明
电话:18642928519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5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采购文件08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