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G2026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管理或服务体系认证 (8.0分)”: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4.物业服务体系认证,服务星级:五星级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服务星级: 四星级或以下且在有效期内得0.5分;
5.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认证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链接],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具备不得分。上述证书如因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而未能获得的且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的,可对应得分。
澄清:
“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管理或服务体系认证 (8.0分)”: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4.物业服务体系认证,服务星级:五星级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服务星级: 四星级或以下且在有效期内得0.5分;
5.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认证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链接],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具备不得分。上述证书如因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而未能获得的且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的,可对应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采购文件与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汕头市韩江路33号
联系方式:0754-88933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花园1栋3楼-4楼
联系方式:0754-88179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4-88179796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