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南侧商业建设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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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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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南侧商业建设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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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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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XXGC202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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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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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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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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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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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产投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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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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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100号张江科技园区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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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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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主任1825503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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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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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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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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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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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欧陆风情园营销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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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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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工 1872629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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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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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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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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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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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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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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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象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申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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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博源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盘尊(合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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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淮北宁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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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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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建安路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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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长山中路15号安邦商业广场1幢A2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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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富民路17-8号研发中心(4#、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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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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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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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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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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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费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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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3%
(约6902182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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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9%
(约69063470.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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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6%
(约68973228.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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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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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运营期6年(自项目投入使用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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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运营期6年(自项目投入使用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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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54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运营期6年(自项目投入使用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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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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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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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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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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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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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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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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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潘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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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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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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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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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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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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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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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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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01720182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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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0232024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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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0222023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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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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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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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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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骥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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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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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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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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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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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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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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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4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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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34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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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40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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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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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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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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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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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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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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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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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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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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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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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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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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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EF%BC%9B%E8%BF%9B%E5%85%A5%E7%B3%BB%E7%BB%9F%E5%90%8E%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82%B9%E5%87%BB%E2%80%9C%E5%BC%82%E8%AE%AE%E2%80%9D%E8%8F%9C%E5%8D%95%E6%8F%90%E4%BA%A4%E5%BC%82%E8%AE%AE%E6%9D%90%E6%96%99%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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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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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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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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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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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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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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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萧县房管中心东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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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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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主任 1805576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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