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工程招标【2026】005号(延津招标采购-2026-3)
3、项目地点:延津县境内
4、项目规模:1.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化工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一体化智能截流井5座、一体化智能截流泵站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3座;2.水污染风险过程阻断功能建设:水污染风险过程阻断功能建设建设污水管网水质在线监测设备4套,视频监控4套;3.化工园区榆林排下游拦水闸:化工园区榆林排上游拦水闸自动化改造1座新建榆林排下游拦水闸1座;4.化工园区应急防控系统建设纬一路事故应急池1座,配备移动式应急装备2套;5.信息化平台建设:视频监控15套,建立实时数据的物联网平台,实时掌握水环境质量情况,支持三级预警,自动生成处置方案等。
5、招标范围: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材料设备采购(本次招标范围内需要采购的内容)、施工、监理
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1标段: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标段: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监理
7、项目总投资: 4195.96万元
8、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9、计划工期:1标段:24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10日历天),如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延后,经甲方认可后工期顺延;
2标段:随工程总承包(EPC)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10、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人员要求:
(一)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二)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7、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8、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0、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2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劢。(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7、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2月4日至 2026年2月10日,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凭企业 CA 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 ”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 CA 数字证书。
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 ”,“异议回复 ”)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6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的上传: 加密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 CA 锁(包括法人 CA 锁)进行签章制作。
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 《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 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 CA 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 话:0512-58188538。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六、评标与定标
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李坤彦 13503437446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新长南线
联系人:赵宁
联系电话:186373307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光电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7层702
联系人:郭瑞霞 刘凤丽
联系电话:0371-60989202 15738398371 18574115866
河南中光电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1标段.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2标段.pdf epc招标文件.pdf 监理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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