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项目名称:测高仪(二次)
二、其他
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测高仪(二次)项目进行询比,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发布公告,接收响应文件,现就本次的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测高仪(二次)
采购人: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询比
二)采购范围:测高仪(二次)。
三)询比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2025年4月2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和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内网发布。
四)开启评审信息
1、开启时间:2025年5月2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3、评委组成人员:孟晓艳(询比小组组长)、苏应东、陈学良(实施部门业务人员)。
4、采购人监督:周文慧。
5、评审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6、评审情况
(1)资格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有4家,通过4家。
(2)符合性审查:经询比小组审查,参加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4家,通过1家;洛阳市同业商贸有限公司质量验收执行标准相关内容未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郑州瑞春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名称处均未填写公司名称,且仅提供一份副本,未通过符合性审查;郑州时之峰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绝对量程不符合询比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2)评委质疑及相关结论:无。
(3)无效响应情况:河洛阳市同业商贸有限公司、郑州瑞春商贸有限公司
、郑州时之峰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为无效响应。
7、评审结论
由于三家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询比的条件,该项目询比失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许昌市永昌路6号
(3)联系人:陈先生
(4)电话:0374-32666687
(5)电子邮箱:173085266@qq.com
(6)邮编:461000
八)公示期: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29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询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询问函将不予受理。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