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赣榆区海头镇马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ZXMA-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24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ZXMA-C2025-0006
项目名称:2025年赣榆区海头镇马台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678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1215728.26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对赣榆区海头镇马台村,设置污水管道、检查井、隔油池、接户管、水泥路面及自来水管道破坏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磋商供应商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磋商、异议投诉等);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6.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7.供应商(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8.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9.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0.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24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9-24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有二次(最后)报价环节。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磋商、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赣榆区海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海头镇海滨大道66号
联系人:郭亮
联系电话:13739129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卓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902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8-81887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18-81887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