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3SC1004092-3 |
|---|---|
| 项目名称 | 自贡市龙汇家园8栋3单元3楼5号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420,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2-1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四套房产(含其占用范围内应分摊土地使用权),分别是位于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龙汇街的龙汇家园7栋2单元5楼10号、8栋3单元4楼8号、8栋3单元3楼5号和浙江省嘉兴市城南路41号真如新村嘉航1号楼103室,标的具体信息详见资产信息表、房产权属证明等。 2、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查封等他项限制权利,均处于闲置状态,每宗房产按现状转让并交付,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3、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包括权属变更过程中涉及的过户的相关税、费,由转让、受让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缴纳,交易过程中受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交付前与标的有关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物管费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因受让方原因延迟办理交付,延迟期限内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变更、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转让、受让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且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交接,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在房产所在地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意向受让方受让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相关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8、转让标的成功受让后,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9、其他事项详见资产信息表、《产权交易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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