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吉林台大桥健康监测项目
竞价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吉林台大桥健康监测项目
1.2 采购人: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为满足吉林台大桥结构监测数据采集需要,本次拟采购视频球机、雷视一体泥位计、桥梁监测智能装备、桥梁声光报警器等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传感器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 1 | 桥梁监测智能装备 | 8 | 套 | 1. 加速度范围+(2g~16)g;2. 加速度精度:1mg/digit;3. 倾角范围:+90°;4. 倾角精度:+0.5°;5. 环境适应性:-35°C~80°C;6. 通讯方式:4G;7. 太阳能板:50mW; |
| 2 | 桥梁声光报警器 | 2 | 套 | 1. 语音报警:1米为100dB±10%;2. 文字屏幕:2块320x160 P4 LED;3. 通讯服务:4G+ LoRa;4. 太阳能板:70W;5. 电池容量:40AH;6. 红蓝爆闪灯:>5000 cd/m2 |
| 3 | 视频球机 | 1 | 套 | 1. 最低照度:彩色:0.0005 Lux @(F1.2,AGC ON),0 Lux with Light;黑白:0.0001 Lux @(F1.2,AGC ON),0 Lux with IR;2. 传感器类型:1/1.8" Progressive Scan CMOS ;3. 视场角:8~32 mm:水平视场角:40.3°~14.5°,垂直视场角:22.1°~8.2°,对角视场角:46.9°~16.5°;4. 数字变倍:16倍;光学变倍:23倍;5. 供电方式:太阳能供电。 |
| 4 | 雷视一体泥位计 | 1 | 套 | 1. 雷达测量范围:0~40m/80m;2. 雷达测量分辨力:1mm;3. 雷达测量精度:0.1%F·S;4. 雷达发送频率:20GHZ-80GHz;5. 雷达波束角度:8°;6. 内置视频像素:≥200万;7. 工作温度:-30℃~75℃;8. 工作湿度:≤95%;9. 防护等级:IP67;10. 定位方式:卫星定位,精度≤10m;11. 标配38AH蓄电池/50W太阳能板,阴雨天供电时长≥30天。 |
2.2 服务期:2026年10月30日—2029年10月30日(具体开始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经一路17号。
2.4 验收标准:通过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分公司或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验收。
2.5 电子竞价平台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成交供应商1名。
2.6 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核查,采购人有权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3 供应商相关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不良经营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监测预警领域的产品供货及系统集成能力,具有同类监测传感器供货业绩。
3.4 竞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请将如下资料加盖公章提供至采购人进行核验:(1)报价单;(2)营业执照;(3)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
3.5 竞价成交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后规定时间内,联系公告第9条联系人,若竞价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效内联系采购人,视为其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4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4.1 竞价准备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至2026年11月2日10时00分。
4.2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8时00分。
4.3 竞价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23时00分。
5 竞价方式
5.1 本次竞价采用线上降价式竞价,起始价(含税):¥148,8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每次竞价降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本次竞价活动不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5.2 竞价报价金额应包含:因服务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工本费、税费等。
5.3 竞价最高限价(含税):¥148,8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6 合同主要条款
6.1付款条件:
1.在签署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
2.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金额的67%,作为验收款。
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为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质量保证期届满后30日内,甲方组织对合同设备及配套软硬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甲方在评估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即本合同总金额的3%的质量保证金;评估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按前述约定支付,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质量保证金。
6.2付款方式:电汇(甲方不予承担贴息、手续费等费用)。
6.3 乙方同意甲方按需调整一次基准日。
7 电子竞价准备事项
7.1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链接]: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并确保账号注册成功。(具体操作详见:
[链接]: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0991-7675705;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朱工19199127202。
7.2 意向供应商需按规定完成保证金缴纳事项,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8 项目公告和公示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的媒介: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链接]:8052/#/web/home)、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链接]);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经一路17号
联 系 人:雷宇
电 话:19229055217
纪检监督:0991-5280992
新疆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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