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支毛涌整治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7-440605-2024-0007-16-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解放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支毛涌整治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
现定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澄清内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费¥626155.13元(其中已包含实名管理所需费用¥39134.70元)。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实名管理所需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报金额为¥626155.13元。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页“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水利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587020.43元,实名管理所需费用¥39134.7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0元。 | 水利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626155.13元(其中已包含实名管理所需费用¥39134.7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为¥0元。 |
3、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公告第9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8-5(具体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
二、补充说明
1、本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格式按《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2 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2021]15号)提供的格式(网址:https://***/fszsj/gkmlpt/content/4/4983/mmpost_4983969.html
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提交:投标人选择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项目的开标地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使用单独的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开立时间、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4)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退回:在中标公告发出后,未中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人处领取纸质保函(保单)原件,超过30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中标人的纸质保函(保单)在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自行到招标代理人处领取,超过30天未领取的将视为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2、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11月12日印发的《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6期)》要求补充以下要求: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3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中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
联系人:袁工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方式:0757-86669004 | 联系方式:0757-83133237 |
2025年12月9日 | 2025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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