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和众实业宿舍楼配套快速充电桩安装项目(不见面开标)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公开项目为长兴县和众实业宿舍楼配套快速充电桩安装项目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和众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补助资金。委托发包代理单位为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项目为长兴县和众实业宿舍楼配套快速充电桩安装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充电桩3台,主要工作内容为土方开挖回填、电力电缆及保护管敷设、电缆井砌筑、充电桩购安、配线箱购安、道路破除修复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造价约 36 万元。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合格 工程质量标准。
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长兴县范围内(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为准)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必须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工程需要;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包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5年08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