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东新幼儿园购买教师及幼儿食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4-00024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东新幼儿园购买教师及幼儿食材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甲乙双方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6日19时00分至2026年02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供应商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3.本项目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响应文件及填写响应报价。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报价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响应处理。)★5.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6.本项目须提供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U盘电子光盘邮件形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重要提示: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东新幼儿园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茂东巷5-1号
联系方式:024-88205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栋1310室
联系方式:024-31038689
邮箱地址:hzjshenyang@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贸易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3301001109200079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靖
电 话:024-3103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