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广州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广州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GZJCHZ-2026-01-47),已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现委托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为顺利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广州住建局”)开展广州市维修资金专户管理业务,协助开展维修资金账户设立、交存、使用、结算和对账等工作,招标人拟开展广州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项目,采购服务旨在完成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最终实现住维金交款、住维金退款、资金调配、资金增值、系统查询等功能。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合同条款。
2.2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00元(含税)。
2.3 资金来源: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资。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上线。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参与: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报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3 在兴业银行门户([链接])进行账号注册。提供已注册账号截图资料;
3.4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如报名阶段未办理兴业银行账户,需承诺中标后立刻开设兴业银行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对公账号资料或承诺函。
3.5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配合度要求:能够充分理解并积极响应招标人的采购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并在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禁止条款:与招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等不正当竞争关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同类案例经验,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合作的同类项目(同类指银行与政府系统对接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的合同证明材料: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总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和签字盖章页;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六大国有银行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国有银行指招商、平安、广发、浦发、中信、兴业、光大、华夏、民生、渤海、恒丰、浙商)。
3.11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13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已通过以下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现场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东座9楼901室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报名及登记资料扫描件到gzjiancheng_hz@[链接],并通知招标代理单位020-83640115,由招标代理单位线上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4.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4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招标代理机构。
注: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4.5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附件一:投标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授权委托的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按投标人资格要求“3.10”项提供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同类案例经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要求资料按顺序整理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线下纸质投标。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顺丰快递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及到付)
5.2.1现场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东座9楼会议室。
5.2.2邮寄:
快递收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收件人:莫工 联系电话:020-83640115/18026133451
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东座9楼901室。
请在邮寄单上注明“本人签收”。(投标文件邮寄后,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快递单号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投标人务必准时应标,在快递收件截止时间后揽收的投标文件无效!)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对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设现场开标环节,未到达现场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可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线上开标,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以邮寄或者现场方式递交,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东座9楼,并与招标代理(莫工、电话:020-83640115/18026133451)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 公告发布
本公示或公告的发布、修改、补充同时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链接])、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链接])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金安大厦东座9楼901室
邮 编: 510030
项目负责人:钟智泳、庄文华、彭丽华、雷子安、孔见、冯航、刘葵
项目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20-83640115/18026133451(工作日8:30-12:00,下午2:00-5:30,如遇【电话占线、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短信或邮件)
电 子 邮 件:gzjiancheng_hz@[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附件一: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项目编号 | 日期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信息 | 投标人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姓名 | 传真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邮编 | 邮箱 | ||||||
备注 | |||||||
单位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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