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股份重庆分公司综合保障小区建设项目超高施工机械航行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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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国航股份重庆分公司综合保障小区建设项目超高施工机械航行评估报告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国航股份重庆分公司综合保障小区建设项目超高施工机械航行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CCAD-A-202530657 |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共计采购金额约31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 |||||||||||||||||||||||||
| (五)项目需求: | |||||||||||||||||||||||||
采购内容:根据《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邻近区域施工机械临时突破机场净空限高管控机制>的通知》等国家、地方、行业、机场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超高施工机械航行评估报告,完成施工机械临时突破机场净空限高申报,配合参加民航相关部门评审及评审修改,相关工作需符合国家、地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现场实际要求,并取得民航相关单位对《超高施工机械航行评估报告》评审通过意见。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邻近区域施工机械临时突破机场净空限高管控机制>
采购需求:需执行《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邻近区域施工机械临时突破机场净空限高管控机制>的通知》、《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遮蔽原则应用指南》、《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家、地方现行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邻近区域施工机械临时突破机场净空限高管控机制>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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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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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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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 联系人:段永生 | |||||||||||||||||||||||||
| 联系人电话:13408582120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549966469@qq.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 | |||||||||||||||||||||||||
| 十、其他 |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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