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付村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田付村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5】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09.5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61.577918 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01.43平方米,其中:业务楼建筑面积970.5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56.5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11.78平方米,地上1层,地下0层,砖混结构,条形基础;室外工程包含非机动车停车棚建筑面积19.08平方米,地上1层,地下0层,院内硬化及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平乡县定魏线丁周天段东侧,刘庄粮站南邻 。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61.577918 万元。 2.3计划工期:306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9-297513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平乡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纪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乡县丰州镇中华路81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25层25A3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陈立敏 | 项目负责人: | 王建民 |
| 电话: | 0319-789211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5108766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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