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绵阳科技城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科技城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新区发改局发〔2025〕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科技城新区新投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及上级资金等多渠道来源(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科技城新区新投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科技城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新区发改局发〔2025〕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绵阳科技城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绵阳科技城新区。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占地面积约54亩,总建筑面积约4.58万㎡,包括标准化厂房约3.84万㎡、配套用房约0.66万㎡(其中研发办公约0.13万㎡、宿舍约0.48万㎡、食堂约0.05万㎡)、设备用房约0.085万㎡、停车场约0.15万㎡(其中货车停车位10个、小车停车位80个,含充电桩20个)。园区外配套道路2.228千米、园区内配套道路1.2千米、配套综合管网(雨水管网长度3.83千米、污水管网长度3.83千米、给水管网长度3千米、配套强电管网共9.57千米,配套弱电管网7.83千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 26703.00 万元。
2.4招标范围:1.勘察主要工作为:工程勘察及岩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岩土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边坡设计、基坑支护与降水设计、地基与基础处理设计)、岩土测试检测、岩土工程范畴的所有工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同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勘察服务、参加相关环节的检查验收等工作。2.方案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含景观)工作,完成方案评审,方案通过主管部门审批。3.初步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配合完成初步设计评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勘察工作: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日内提交勘察大纲,30日内提交初勘报告,60日内提交审查通过的详勘报告。方案设计: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交报规审批方案。初步设计: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20日内完成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文件。)。
2.6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一个标段。标段投资额为2441548.00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之间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4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13 09:2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本次招标计划已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提前发布,已满30日。若招标计划末满30日,理由是: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科技城新区新投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2号楼B210室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手机号码:0816-633965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北段93号3楼21号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手机号码:0816-212321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10-23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