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皖北区域大健康产业园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皖北区域大健康产业园项目(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DSGC202609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省梨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
地址 | 砀山县桃源居二期5#商业10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夏高行 0557-80969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肥兴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88号明发商业广场F区商216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景景 18895758222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1:安徽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2:安徽卓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3:中工武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众玖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武汉承远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号; 联合体成员1: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帝景公馆4栋207、208、209室; 联合体成员2: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路缤纷南国元一滨水城19-23幢102.202室; 联合体成员3: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B9栋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5楼B座;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口东北角广视花园A区商业1幢503室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218号; 联合体成员: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街道总港西岸社区四新北路682号汉阳市政建设大厦5-7层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9.80%(约165502831.00元) | 99.95%(约165751582.75元) | 99.50%(约165005327.50元) | ||
工期(日历天) | 730 | 730 | 730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许仲毅 | 宋王东 | 胡兵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陕1612024202501926 | 沪1312011201201524 | 皖2342021202140890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饶理 | 刘慧文 | 李巍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20124411121 | 20243304630 | 20124200941 | ||
综合评估得分 | 95.06 | 94.17 | 93.11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6日 | ||||
招标代理费 | 124199.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链接]: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22500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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