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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4-WG-Z35号地块项目EPC

江苏省 其他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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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4-WG-Z35号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4-WG-Z35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5]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福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85%,私有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4-WG-Z35号地块项目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吴中度假区产业园龙山南路以西、福北路以北;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约99961.47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50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4896.27平方米;其中地下工程大于10000.00平方米,最大高度不超过20米;最大层数不超过6层;最大单跨跨度约9.5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51124.17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614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2027年6月30日(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内容及范围:苏地2024-WG-Z35号地块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及红线外周边,设计内容为建筑、室内、景观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设计(含人防转换预案)、基坑支护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含精装修二次深化及营销办公室装修深化)、景观园林设计(含地块东西侧红线外景观)、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及技防评审(含公区及样板房户内)、绿色建筑设计(通过审图)、海绵城市设计、电梯设计、垃圾分类亭设计、交通划线设计、PC拆分及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包含户外、公区标识、信报箱及地库导视、车位划线深化、车位销售图,示范区标识标牌等)、部品部件加工制作详图深化(设计单位负责深化:雨棚、门窗、栏杆、格栅、百叶、保温及保温一体板、金属屋面等)、地库品质、划线及归家动线设计、三网通设计、碳排放设计、抗震支架设计、雨水回收设计、地库 BIM 设计、地面综合管线 BIM 设计、建筑单体BIM 设计、泳池深化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节能设计、厂家专业深化类图纸审核及套图工作(如同层排水、光伏、配电箱元器件、遮阳卷帘、太阳能、充电桩等)、图纸报审(规划、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发包人要求),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人防工程应满足政策要求,交付用两书贴图、合同附图、不利因素编制等、物业配套用房室内设计、各专业设计(包含同层排水等二次深化)、外立面控制手册、设计样板的封样工作、政府相关各项报批,不限于规划、物管科、日照、测绘、环卫、泛光等报批配合工作,以及各项、消防、人防(如有)、施工图等审查配合报审相关工作。涉及上述设计分包单位均需经发包方认可。(日照分析费、项目审查阶段所涉及的各类专家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2.2施工(含采购)内容及范围:

包括设计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及土建工程:

①建筑、结构、装配式、围墙围挡及基础、围挡草皮、围挡宣传及公益广告字、营销首次宣传广告字体(含施工围挡、展示区/实景展示区围墙围挡、后续室外综合管网及景观施工涉及的多次搭拆或移位)、土方、桩基(含设计试桩、工程试桩)、围护、降水、门窗、外墙保温一体板、保温砂浆、外墙涂料、栏杆、遮阳、钢结构、防火门、进户门、单元门、防水、外立面幕墙(含格栅、百叶、铝板、玻璃及线条等)、雨棚、屋面、信报箱(不含运营维护费)、划线及标识标牌、地坪漆及交通安全设施、垃圾房等;

安装工程: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电梯、泛光照明、太阳能、同层排水、充电桩、变电所土建等、临电、供电(非居部分)、供电对应电缆通道(含非居及居配)等。

装饰工程:公区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示范区会所泳池装饰装修工程及泳池设备(含安装调试)、样板房及售楼处拆改(如有)等。

室外市政、道路、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含景观家具)、雨水回收、雨污水、健身器材及游乐设施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等)。

②地块红线内外老旧围墙(围挡)拆迁、农作物拆迁、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房屋造成的影响补偿及协调费用、原住民坟地迁移(如有)等,承包人在现场踏勘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项目周边红线外50cm及示范区全范围土方、景观由EPC总包负责完成,费用包含在EPC报价内,工程量按实结算。

③地块道口开设、地块红线内外绿化迁移、路灯迁移,承包人在现场踏勘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④建筑工程相关的所有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⑤施工用电、用水、排水费用,承包人在投标前现场踏勘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包括申请临时用电,排水等涉及的开户、装表、接驳配置到红线,临时用电、用水、排水红线范围内布线、布管、设备及用水用电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包括示范区营销展示周期内(从示范区开放起算,暂按24个月考虑)示范区移交节点之前的水电费由总包承担,移交之后的水电费由营销单独挂表,不属于总包范围内。市政配套工程如供电、自来水、燃气、三网通信、广电、雨水收集等单位施工用水电费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计取。

⑥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竣工验收备案、声像档案归档等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取。

⑧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不在本次EPC招标范围:

1、智能信报箱运维合同;

2、供电(含供电监理、供电设计、居配部分、高可靠性费、远程抄表费等须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工作内容);

3、燃气、供水(施工+设计);

4、三网通、有线电视;

5、勘察、检测监测类(工程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人防检测、防雷检测、能效测评、室内空气检测、消防检测、淋水检测等)

上述单位承包人不得计取其管理配合费、水电费及垃圾清运费、任何形式保证金等,并配合为上述单位提供材料库房(暂按5间)。

专业分包:承包人需分包工程的,则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须得到业主方备案认可,并做好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完成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并在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履行好总包管理义务。

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建设项目档案归档(工程声像档案(采集摄录、编制归档)、工程数字化电子档案(整理著录、编制归档)、工程纸质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4)如为联合体申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且满足招标要求的施工单位。

3.3 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要求2021年08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3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08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3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08月01日至今承担过相应单项合同对应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合同金额230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EPC)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如为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直接发包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工程造价金额的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其他要求:

(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本项要求中是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同)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本项目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5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且满足招标要求的施工单位;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派遣并为牵头方在职员工,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需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4)组成联合体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定标)办法

5.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5.2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缺乏竞争,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具体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00:00:00至2025年9月1日23:59:59;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域一体化交易平台。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8日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8086/%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6%8B%9B%E6%A0%87%E9%A2%84%E8%AE%A1%E5%88%92%E5%85%AC%E5%91%8A%E5%9C%B0%E5%9D%80%EF%BC%9Ahttp://ggzy.suzhou.gov.cn/jyxx/003001/003001024/20250225/70e643ef-9667-4219-8ece-d9a261d6f1f0.html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福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苏州云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龙山南路18号苏州太湖科技产业园301-1室

地址:

苏州市吴中国家科技创业园苏蠡路63号蠡谐大厦6楼604室

邮编:

215000

邮编:

215000

联系人:

虞浩文

联系人:

马虹、李波

电话:

0512-66030072

电话:

0512-65784551/1891359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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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7857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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