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专职民事赔偿调解法律服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请登录)
2.项目名称: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专职民事赔偿调解法律服务费
3.预算金额:430000.00元
4.最高限价:430000.00元
5.服务需求: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专职民事赔偿调解法律服务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服务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止,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0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