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113]JXXM[TP]20250004
二、项目名称:车辆属性鉴定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车辆属性鉴定):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黑龙江锦融成司法鉴定中心 |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2203室 | 服务单价进行整体下浮率报价:2.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车辆属性鉴定):
服务类(黑龙江锦融成司法鉴定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咨询服务 | 车辆属性鉴定项目 | 一、服务内容 1.物证类检验鉴定,包含以下内容: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包括依据国家标准对车辆隶属非机动车或机动车属性进行鉴定;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对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进行鉴定(如交通事故发生前车辆转向系、制动系、行驶系、照明及信号装置、传动系等复杂的机动车安全性能);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车辆载质量鉴定,依据车辆出厂设计核定载质量,确定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载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出具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鉴定意见书或报告; (2)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包括通过对涉案车辆唯一性检查,对涉案车辆、交通设施、人员及穿戴物等为承痕体、造痕体的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进行检验分析,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判断痕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如是否发生过接触碰撞、接触碰撞部位和形态等 ) 。出具痕迹检验鉴定意见书或鉴定报告; (3)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 基于以上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项目的检验鉴定结果,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法医学鉴定等结果,综合判断涉案人员、车辆、设施等交通要素在事故过程中的状态、痕迹物证形成过程及原因等,包括交通行为方式、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 、事故车辆起火原因、轮胎破损原因等。出具相应鉴定意见书或报告; (4)车辆速度鉴定。 基于视频图像进行车速鉴定和基于车载记录设备信息进行车速鉴定:利用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车载记录设备信息等方法,对事故中车辆速度进行计算。出具车辆速度检验鉴定意见书或鉴定报告;基于其他方式计算车速:基于物理学知识利用事故现场轮胎印记、塑性变型数据、散落物抛体公式等方法,对事故中车辆速度进行计算。出具车辆速度检验鉴定意见书或鉴定报告。 2.法医毒物类鉴定(挥发性毒物鉴定) 。包含以下内容: 人体血液中乙醇定性、定量检检验鉴定。对建通事故中死亡人员及非死亡人员单位体积血液中的酒精质量数值进行检测。出具相应鉴定意见书或报告。 | 二、服务要求 (1)为保证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及时性,结合本项目背景,要求鉴定机构在履约过程中提供鉴定服务场所,且鉴定服务场所内配备自有或租赁的符合国家标准、满足工作需要的检验鉴定设备仪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本条承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为保证需求,交通事故车辆鉴定必须保证能够同时有两组鉴定人开展检验工作,事故现场及事故车辆停车场检验时应满足至少两名具有相关鉴定资质的人员到场。 要求投标人拟派司法鉴定人中有资质的物证类司法鉴定人不少于6人,其中必须有1人具备物证类相关领域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少于6名拟派物证类司法鉴定人的: 1.执业证扫描件和身份证扫描件,其中物证类司法鉴定人中必须有1人同时提供其物证类相关领域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要求投标人拟派司法鉴定人中有资质的法医类司法鉴定人不少于3人,其中必须有1人具备法医类相关领域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少于3名拟派法医类司法鉴定人的: 1.执业证扫描件和身份证扫描件,其中法医类司法鉴定人中必须有1人同时提供其法医类相关领域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以上拟派司法鉴定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驻场服务,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 (3)司法鉴定机构须在收到采购人委托书后三日内完成检验鉴定工作,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意见书或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违反本条承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 自合同签订起1年(12个月) |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 9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斯禹(采购人代表)、张胜男、符显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相关规定计取,按14700.00元收取。 账户名称:骏兴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松北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红旗支行 账 号:3500061109200251780 行 号:102261001297 如需开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及快递邮寄地址信息发送至18646033306@163.com。自中标(成交)公示发布7日内,如未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车辆属性鉴定 | 1.4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车辆属性鉴定):因采购系统无法做出并列排名,现特此说明:黑龙江骏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黑龙江省众大司法鉴定中心、黑龙江安通司法鉴定中心三公司均并列排名第2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黑龙江锦融成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2.00% | 2.00% | 1 | 1 | |
| 黑龙江骏博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 | 1.00% | 2 | 2 | |
| 黑龙江省众大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 | 1.00% | 3 | 3 | |
| 黑龙江安通司法鉴定中心 | 通过 | 通过 | 1.00% | 1.00% | 4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双城镇腾达大街
联系方式:0451-53165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骏兴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联系方式:1864603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骏兴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
电话:18646033306
骏兴项目管理(黑龙江)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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