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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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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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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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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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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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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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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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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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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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经十路20999号三箭瑞福苑一区2、5号楼1-107、市中区经八路88号三箭瑞福苑三区1号楼107、108号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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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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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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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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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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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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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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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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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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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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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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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振堃房估字[2025]第07136号
鲁振堃房估字[2025]第08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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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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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箭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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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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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租的房屋位于经十路北侧,紧邻地铁4号线,一区2、5号楼1-107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三区1号楼107、108房屋用途为商铺,均为地上二层结构,整体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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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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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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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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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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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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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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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租房屋为3间,面积1825.39平米,租期3年,年租金264万元,无免租期,整体租赁,除物业费外的其他使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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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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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取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年收取一次。每年提前7日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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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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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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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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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使用房屋的经营范围及业态不得与本小区经八路华联超市的经营范围及业态相同或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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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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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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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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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期内一律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2、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除主体结构的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外,其他均由承租方自行维修。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无免租期。
4、承租方应服从物业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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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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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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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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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7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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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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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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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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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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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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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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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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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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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10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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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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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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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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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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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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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经理、靳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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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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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7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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