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197
项目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72000
最高限价(元):672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需求
(一)编制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沈北新区城区的东部,东临棋盘山,自然生态环境优美。开发区用地面积约为12平方公里,是沈阳市北部副城的重要发展板块。
(二)工作内容
作为沈北新区的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力争集聚优质资源,提升综合实力,扩大开放、创新发展,在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指引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集约利用土地,塑造产业空间特色。
1.开展前期分析
系统分析园区自然本底、开发建设、产业基础等情况,研判未来发展优势与潜能;立足新时期国家、东北地区以及沈阳市发展的新机遇,了解省市区经济产业发展诉求,明确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2.对接产业发展规划
2.1产业发展策略规划
明确产业发展路径,围绕主导产业形成相应发展策略。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抢占先机;融合发展科技服务、智慧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构建层级清晰、创新引领、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国家级产业高地。
2.2主导产业优化与体系构建
巩固提升优势主导产业。依托龙头与资源禀赋,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重点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强化技术赋能与品牌建设。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创新要素,突破关键技术,引育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园区。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群,形成经开区增长新引擎。
前瞻谋划未来产业。密切跟踪前沿领域,依托本地科研基础,布局创新平台,推动概念验证与早期孵化。积极融入省市未来产业布局,抢占新赛道发展先机。
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产业升级需求,重点发展科技服务、智慧物流、工业互联网、商务服务。
2.3产业空间格局构建
结合空间规划,明确各主导产业、重点产业集群的空间承载区域,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空间格局。
3.明确总体空间布局
3.1总体空间结构
明确核心发展轴带、功能组团的空间关系。
3.2用地布局
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比例及空间布局;产业用地保障与集约利用策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落实与协调。
3.3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社区服务等设施的配置标准、布局优化与建设时序。
3.4生态格局与绿地系统规划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布局与建设要求;水系治理与滨水空间利用。
3.5综合交通规划
对外交通衔接;区域内部路网体系优化;公共交通系统规划;慢行交通系统规划;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3.6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给水、排水(含污水处理、雨水防涝)、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系统的现状评估、需求预测、设施布局与建设计划;综合管廊规划;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防洪、抗震、消防、生命线工程保障、公共卫生应急)。
3.7人居环境提升规划
提升城市风貌特色与空间品质;营造活力街道与公共空间;促进职住平衡与社区建设。
4.体制机制创新与实施保障
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和完善支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对外开放、绿色发展的专项政策;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梳理支撑规划落地的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明确责任主体和时序;建立规划实施的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行动方案,建立规划评估、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加强规划宣传与社会参与。
(三)项目成果
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及设计任务的有关规定,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深度,成果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成果内容:含完整的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方案的文字、图纸、研究思路等内容。
2.成果文件规格和数量:成果说明书和图纸电子文件(PDF格式),纸质成果6套。
二、商务需求
1.需执行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和规划,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及地方发展意愿与具体要求等。
2.服务质量保证期:履约验收后1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至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
联系方式:024- 81379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号招商局大厦A座508室
联系方式:024-22576677
邮箱地址:lnzr6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646018800011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杰、李飞鸽、付博、梁美璐
电 话:024-2257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