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1线永城境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至第七合同段施工和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道311线永城境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至第七合同段施工和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商工程〔2025〕143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41
3、项目代码:2018-411481-54-01-034002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控制价:
施工1标段:107327462.47元;
施工2标段:109964595.07元;
施工3标段:111764298.62元;
施工4标段:116194199.92元;
施工5标段:11702720.17元;
监理1标段:施工中标价的0.8%(约1831958.22元);
监理2标段:施工中标价的0.8%(约1823667.99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8月2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9月29日
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详见附件“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五、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企业情况
详见附件“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六、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详见附件“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七、入围投标企业专家打分情况
详见附件“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或其他情况:无
九、公示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
十、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西段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370-5131592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 系 人:贺献伟、乔灿、李豪
电 话:0371-65359921、15003824122
邮 箱:hnwxzx@126.com
监督部门: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联 系 人:班先生
联系电话:0370-2562526
发布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9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