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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2025级新生被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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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福建警察学院委托,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01]SD[GK]2025005、福建警察学院2025级新生被装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警察学院2025级新生被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SD[GK]2025005

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2025级新生被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75,000.00元

采购包1(被装一批(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74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4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5030399-其他被服被装一批1(批)本项目为福建警察学院2025级新生被装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保证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74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2(被装一批(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A05030399-其他被服被装一批1(批)本项目为福建警察学院2025级新生被装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保证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2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3(被装一批(采购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1,08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8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A05030399-其他被服被装一批1(批)本项目为福建警察学院2025级新生被装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保证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1,08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采购包4(被装一批(采购包4)):

采购包预算金额:92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2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A05030399-其他被服被装一批1(批)本项目为福建警察学院2025级新生被装采购项目。投标人须保证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货物。(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925,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货物类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货物类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货物类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3)投标人必须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的生产企业,生产品种须包含作训服的生产资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投标人还须针对本项内容做出书面承诺。。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货物类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7.3条及第七章。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3)投标人必须在公安部装财局《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4版)中的生产企业,生产品种须包含春秋常服的生产资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公安部装财局通报中予以警告、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装财局企业目录资格证明文件,同时在证明文件中须将目录企业所投采购包品种用记号标注。投标人还须针对本项内容做出书面承诺。。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采购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05至 2025-06-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5-350001-05324[2025]03089。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联系方式:0591-83052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95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林炜、江琪

电话:0591-8795958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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