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锡铁路沽源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沽源县交通运输局《太锡铁路沽源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沽数政立字[2025]48号)、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沽源县交通运输局《太锡铁路沽源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沽数政立字[2025]53号);核准文号为:沽数政招核字[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沽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500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太锡铁路沽源站交通衔接设施,项目占地面积62.85亩,总建设面积41900平米,新建客运综合指挥调度室、公交车候车厅、公交车站场、出租车停车场、社会车辆停车场、网约车停车场等,新建充电桩80个,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沽源县太锡铁路沽源站南,建筑功能: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完成全部最终成果文件,后续相关配合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他:(1)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补勘、出具勘察报告等全部勘察工作,以及勘察相关配合服务等内容);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设计及设计相关配合服务等)。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53.9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1)勘察资质: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以下任意一序号项设计资质: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⑤有效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8%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6%88%90%E5%91%98%E5%9D%87%E5%BA%94%E6%BB%A1%E8%B6%B3%EF%BC%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6%97%A0%E9%A1%BB%E9%99%84%E7%9B%B8%E5%85%B3%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4%BB%A5%E8%AF%84%E5%AE%A1%E5%BD%93%E5%A4%A9%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6%A0%B8%E5%AE%9E%E4%B8%BA%E5%87%86%EF%BC%89%EF%BC%9B%E6%8A%95%E6%A0%87%E4%BA%BA%E5%8F%8A%E6%8B%9F%E6%B4%BE%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8%E4%BB%A5%E2%80%9C%E5%85%A8%E5%9B%BD%E6%B3%95%E9%99%A2%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4%BF%A1%E6%81%AF%E5%85%AC%E5%B8%83%E4%B8%8E%E6%9F%A5%E8%AF%A2%E5%B9%B3%E5%8F%B0%E2%80%9D%E7%9A%84%E4%BF%A1%E6%81%AF%E4%B8%BA%E5%87%86%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6%88%90%E5%91%98%E5%9D%87%E5%BA%94%E6%BB%A1%E8%B6%B3%EF%BC%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6%97%A0%E9%A1%BB%E9%99%84%E7%9B%B8%E5%85%B3%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4%BB%A5%E8%AF%84%E5%AE%A1%E5%BD%93%E5%A4%A9%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6%A0%B8%E5%AE%9E%E4%B8%BA%E5%87%86%EF%BC%89%EF%BC%9B%3C/u%3E%3Cp%3E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拟派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评审当天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设计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17 09:00:00:00至 2025-10-23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06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6%B2%B3%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EF%BC%89%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7.其他公示内容
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勘察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勘察设计方案进行“盲评”。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hbggfwpt/)%E5%90%91%3Cp%3E 沽源县交通运输局、王倬、0313-5812143;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于伟强、18131329918 提出。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电话:0313-5812176
电子邮箱:gyxziitgs@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