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401]ZSGC[CS]20250001-1
二、项目名称: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房运行维护(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房运行维护):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 | 南山区北红旗路213号 | 39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房运行维护):
服务类(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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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房运行维护 | 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房运行维护 | 1、负责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房管线等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泵站、控制室、变电柜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故障抢修、生产耗材采购等,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2、泵站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满足用水需求,配置专业维修人员及抢修队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故障,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3、控制箱要保持清洁完好及正常使用,发现不完好的(损坏、工作不正常等)及时维修,控制箱的箱壳无论何时都不能带电。 4、泵站、控制室、变电柜外要有清晰明确的危险警示标识,设备门要锁好。5、泵房内阀门管道每年做一次防锈,泵房室内不能有积水。变压器和配电系统每年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测 1 次。6、加强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每年汛期前要进行检查维修并汇报。 7、每季度将故障点及更换修复详细情况以书面记录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需确保泵房及设施正常运行,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进场检修调整,做好跟踪记录工作,形成台账资料,保证故障修复及时率为 100%。9、泵站保持 24 小时不间断供水,运行人员 24 小时值守,维修人员 24 小时待命处理故障,项目负责人电话保证 24 小时开机,及时汇报泵站运行情况,发现故障立即组织养护抢修,突发故障抢修人员 1 小时内到达现场。10、当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汇报泵站运行情况,并加强观察积水情况,有积水趋势及时向甲方汇报。 | 1年 | 1、负责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房管线等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泵站、控制室、变电柜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故障抢修、生产耗材采购等,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2、泵站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满足用水需求,配置专业维修人员及抢修队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故障,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 3、控制箱要保持清洁完好及正常使用,发现不完好的(损坏、工作不正常等)及时维修,控制箱的箱壳无论何时都不能带电。 4、泵站、控制室、变电柜外要有清晰明确的危险警示标识,设备门要锁好。5、泵房内阀门管道每年做一次防锈,泵房室内不能有积水。变压器和配电系统每年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测 1 次。6、加强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每年汛期前要进行检查维修并汇报。 7、每季度将故障点及更换修复详细情况以书面记录形式报告甲方。 8、乙方需确保泵房及设施正常运行,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进场检修调整,做好跟踪记录工作,形成台账资料,保证故障修复及时率为 100%。 | 39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季(采购人代表)、谭伟、刘荣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费标准进行市场调节 账户信息:黑龙江锦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解放支行 账号:230501645051000004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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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房运行维护 | 0.58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取水泵房运行维护):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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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3.67 | 0.00 | 20.00 | 93.67 | 392,000.00 | 392,000.00 | 1 | 1 | |
黑龙江万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33 | 0.00 | 19.63 | 91.96 | 399,300.00 | 399,300.00 | 2 | 2 | |
黑龙江省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3.00 | 0.00 | 19.69 | 72.69 | 398,160.00 | 398,160.00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18号
联系方式:1380368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锦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20委振兴花园2#楼南119室(车库)
联系方式:185045082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锦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504508248
黑龙江锦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