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限时竞价如无人报价,则以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七)竞得后,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颁发《成交通知书》,用于后续资格审核。
八、资格审核与成交确认
网上交易前不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交易结束后,对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
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法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成交通知书》;
2、自然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得入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成交通知书》。
3、其他组织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成交通知书》。
4、境外竞买申请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公证、认证的副本);
(2)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成交通知书》。
5、联合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竞买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成交通知书》。
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如不具备的,应当提供竞得土地后半年内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承诺。未按相关规定如期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出让人有权单方撤销出让合同,并按成交价10%作为违约金从出让金中予以扣除后,余款退还受让人。此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资格:
(1)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2)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在在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清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竞得入选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九、出让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出让结果公示
交易机构在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出让公告发布渠道将成交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结果公布后,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纳土地成交价款,土地成交价款交纳方式及时间:土地出让成交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支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先期交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的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中的部分或全部)。
十、保证金退还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支付账户,退还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一、应急处置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发布中止公告,并中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活动:
1、因网上交易系统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网上拍卖、挂牌暂时无法正常进行的,应当中止交易;
2、依法应当中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发布终止公告,并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
1、出让人提出终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应当终止交易;
3、依照上述中止公告的情形中止公告,但无法消除影响的;
4、依法应当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三)交易中止的原因消除后,交易机构应当及时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恢复网上交易公告,重新明确交易截止时间,恢复网上交易。
十二、违约及法律责任
(一)交易机构负责对网上交易活动及竞买人竞买过程中的信用信息、交易记录及其他交易信息等进行记录;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出让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中的所有交易记录、信息、数据等,网上交易系统应自动存档备查。
(二)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让人取消其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5、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三)竞买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竞买活动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影响网上交易活动进行。
(四)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过程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擅自改变竞得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及法律责任。
十三、注意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时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将自动在申请书中列明相关条款。单独申请的,竞买申请人应成立独资公司;联合申请的,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
竞买人竞得宗地后,我局将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竞买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局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期间,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三)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应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四)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和遗失数字证书或遗忘、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竞买人因电脑或网络环境等遭遇人为攻击等,导致无法参与正常报价竞价的,可向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案。
(五)操作系统请使用Windows,浏览器请使用IE(兼容模式),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数字证书驱动到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并正确安装。竞买人应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
(六)我局与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竞买人应做好个人信息和竞买地点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八)我局对本《须知》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清徐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