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东阳关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26202507280001-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东阳关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施工(招标项目编
号:ZFD140426202507280001-02)已由黎城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黎发科审发
〔2022〕16 号和黎发科审发〔2022〕5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城县城乡建设和
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黎城县东阳关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施工;
2.2建设地点:黎城县东阳关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涉及东阳关、长宁、火巷道、辛村 4个村污水管道
铺设,主管网为 DN400,全长 2570余米,支管管径为 DN300,全长 25280余米,每户余
留 3米,约 3400米,共计约 31250余米。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
招标;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
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
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
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4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
足该年份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和
社保明细(须含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次税收缴纳
凭证(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
3.4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
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
供查询页面截图);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