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ZC-2025-071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法庭信息化工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7-28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评委组成: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评委2.详细评审-商务部分-售后服务2改为:提供科技法庭?庭审系统?显示屏及本次招标的所有设备免费售后,针对本项目的免费售后承诺,3年得2分,4年得3分,累计最高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项目团队改为:投标人投入本项目应具有: (1)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认证证书;(2)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3)通信工程师高级证书?(4)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件设计师证书;(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网络工程师证书;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备注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5-07-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其它相关内容不变,请各位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人民法院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
联系方式:1778615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停车场内
联系方式:1818635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18186353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