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公示表
项目单位(盖章):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人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央二/0691-2159003 |
项目名称 | 西双版纳州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 | ||
标段名称 | 西双版纳州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 | ||
项目概况 | 为持续提升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覆盖面及响应水平,深化地质灾害“技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5〕19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23号)、《全国地质灾害监测网安全体系总体设计方案》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密码应用技术要求》等文件的目标、规范、任务相关要求,积极推进2025年监测预警实验项目工作。 西双版纳州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计划实施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等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24处风险斜坡进行普适型监测预警,开展方案设计、安装布设与运行维护,提供实时监测数据与预警技术支撑服务;对设备性能可靠性、安装部位合理性、预警有效性及综合性价比等进行动态优化。进一步扩大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功能配置和环境适应能力,提高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的实时性、准确性及安全性,持续优化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管理模式,切实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专业化水平。 | 招标范围 | 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西双版纳州2025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要求,完成监测点调查与监测设备选定、方案设计编制、站点建设、系统培训、项目验收、数据分析、信息发布与响应、监测站点的撤销等工作,监测点建设工作开展前须完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计方案,并通过省地质调查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投入项目所需的相应设备; 3.按要求完成监测预警设备的安装、调试、防护及省平台系统接入等工作; 4.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普适型监测)预警数据采集内容、数据格式、传输方式、传输协议、数据结构等必须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监测预警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保证监测数据及时有效传输到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部省数据互联互通; 5.完成项目所在区域人员培训和后期质保工作; 6.运行维护工作:(1)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设备故障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护,维护工作应及时上报系统存档记录。(2)汛期内每月对监测点进行巡检,检查有无破坏迹象,对已被破坏的监测点进行记录,及时填表(参照《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规范》附录 G)上报并快速解决。非汛期每两月巡检一次。(3)每季度检查太阳能充电面板,对有灰尘、积雪覆盖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清理;对树木生长导致太阳能电池板被遮挡的监测点,应及时修剪树枝。(4)具备电量自动测量功能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观察仪器电池电量;无电量自动测量功能的仪器设备,应每月进行人工检查。对电量不足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人工充电或更换电池。(5)每季度检查仪器机箱内部状态,对有异物的机箱进行清理;对锈蚀的接线端子进行更换。(6)工作期内出现数据异常的监测仪器设备,须在发现异常后 48 小时内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排除异常。(7)雨量计应保持传感器探头无异物遮挡;翻斗式雨量计应每月清理雨量筒内的杂物,避免影响仪器测量精度。(8)裂缝计应每季度检查出线口,避免灰尘堵塞,影响钢丝绳收放;检查钢丝绳绷紧程度,对过松的裂缝计采取紧固措施。(9)售后服务要求:培训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编制完善的培训方案;响应机制及应急技术支持满足7×24小时服务,要有完整的响应机制及应急技术支持方案;应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对设备进行检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提供安装调试报告。验收时应与投标时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并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所派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 8.完成项目要求的其它工作。 |
资金来源 | 中央资金 | 项目审批、批复 (备案)文件、 文号 | 云自然资地勘【2024】146号 |
招标组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标段)估算金额 (万元) | 226 | 行政监督部门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公告预计 发布时间 | 2025年07月31日 | 入场登记部门 | 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注:此表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考,招标项目实际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